確認懷孕以後就要到醫院建檔案卡方便記錄孕期情況,產檢建卡要掛的是婦科。一般來說,在懷孕28周前需要每月做一次產前檢查,28~36周每兩周做一次產前檢查,36周後每周做一次產前檢查。整個孕期可能需要進行10~15次產前檢查。
1、孕早期產檢
0~5周,確定妊娠。當女性發現每個月固定要來的“大姨媽”一直遲遲沒來,而且開始出現惡心、嘔吐、胃口不佳等情形時,就要懷疑自己是否懷孕瞭。建議您不妨先去藥店購買市售的早孕試紙自行測試一下,或直接去婦產科,請專科醫師為你檢查。
5~6周,B超看胚胎數。通過超聲波檢查,大致能看到胚囊在子宮內的位置。懷孕女性若無陰道出血的情況,僅需看看胚囊著床的位置。若有陰道出血時,通常是先兆流產的癥狀。另外,還可以看到胚胎數目,以確定準媽媽是否孕育瞭雙胞胎。
6~8周,聽胎心。做超聲波檢查時,可看到胚胎組織在胚囊內,若能看到胎兒心跳,即代表胎兒目前處於正常狀態。此外,在超聲波的掃瞄下,還可以看到供給胎兒12周前營養所需的卵黃囊。
9~11周,絨毛膜采樣。準媽媽若傢族本身有遺傳性疾病,可在孕期9~11周做“絨毛膜采樣”。由於此項檢查具有侵入性,常會造成孕婦流產及胎兒受傷,因此,目前做這方面檢查的人不多。
12周,量體重和血壓、胎心、驗尿、抽血、NT。每位準媽媽在孕期第12周時,都正式開始進行第1次產檢。由於此時已經進入相對穩定的階段,一般醫院會給媽媽們辦理“孕婦健康手冊”。
2、孕中期產檢
16周,唐氏篩查,羊水穿刺。從第二次產檢開始,準媽媽每次必須做基本的例行檢查,包括:稱體重、量血壓、問診及看寶寶的胎心音等。準媽媽在16周以上,可抽血做唐氏癥篩檢(但以16~18周最佳),並看第一次產檢的抽血報告。
20周,詳細B超檢查,胎動。第三次產檢,準媽媽在孕期20周做超聲波檢查,主要是看胎兒外觀發育上是否有較大問題。醫師會仔細量胎兒的頭圍、腹圍、看大腿骨長度及檢視脊柱是否有先天性異常。
24周,妊娠糖尿病篩檢。第四次產檢,大部分妊娠糖尿病的篩檢,是在孕期第24周做。先抽取準媽媽的血液樣本,來做一項耐糖試驗,此時準媽媽不需要禁食。
28周,乙型肝炎抗原病毒血清試驗,德國麻疹。第五次產檢,如果準媽媽的乙型肝炎兩項檢驗皆呈陽性反應,一定要讓小兒科醫師知道,才能在準媽媽生下胎兒24小時內,為新生兒註射疫苗,以免讓新生兒遭受感染。而曾註射過德國麻疹疫苗的女性,由於是將活菌註射於體內,所以,最好在註射後3~6個月內不要懷孕,因為可能會對胎兒造成一些不良影響。
3、孕晚期產檢
29~32周,水腫,預防早產。第六次產檢,在孕期28周以後,醫師要陸續為準媽媽檢查是否有水腫現象另外,準媽媽在37周前,要特別預防早產的發生,如果陣痛超過30分鐘以上且持續增加,又合並有陰道出血或出水現象時,一定要立即送醫院檢查。
33~35周,B超評估胎兒體重。第七次產檢,到瞭孕期34周時,建議準媽媽做一次詳細的B超,以評估胎兒當時的體重及發育狀況(例如:罹患子癇前癥的胎兒,看起來都會較為嬌小),並預估胎兒至足月生產時的重量。
36周,為生產事宜做準備。
37周,註意胎動。由於胎動愈來愈頻繁,準媽媽宜隨時註意胎兒及自身的情況,以免胎兒提前出生。
38~42周,胎位固定,入盆,準備生產,考慮催生。第十次產檢,從38周開始,胎位開始固定,胎頭已經下來,並卡在骨盆腔內,此時準媽媽應有隨時準備生產的心理。有的準媽媽到瞭42周以後,仍沒有生產跡象,就應考慮讓醫師使用催產素。
在每次產前檢查之前,可以作一個小記錄,記錄兩次檢查之間出現的異常癥狀,或在飲食、行動上有疑問,可方便在檢查時詢問醫生相關問題,幫助胎兒更好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