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瞭的媽媽想要行房事,當時又害怕傷害到寶寶,那究竟懷孕瞭三個月可以行房事嗎?下面讓我們來聊聊這個問題。
從醫學理論上來說,懷孕期間的性生活並不被禁止,健康而且適度的性生活不僅能增進夫妻間的親密感情,更能體驗到房事的快樂,而且對促進胎兒的發育也有一定幫助。但要註意,孕早期和孕晚期最好不要同房,孕中期可以適度同房。
不少人都建議,孕媽媽孕早期應盡量減少或避免同房。因為孕早期的胎兒還不穩定,是最容易發生流產的時期,特別是有流產高風險的孕婦。尤其是在孕期的頭4個月,一方面胎盤尚未發育成熟,胎盤與子宮壁的連接還不緊密,另一方面孕激素分泌不足,不能給予胚胎強有力的維護,此時進行性生活,可能會造成流產。另外,女性懷孕後因為內分泌機能發生改變、早孕反應和顧及對胚胎的影響,所以對性生活的要求和性反應降低。因此,最好不要在懷孕初期同房。
懷孕初期,準媽媽受到早孕反應的影響,常常容易感覺到疲憊,因此性欲和性反應受到抑制,容易對任何性接觸都表現出冷淡或者強烈的反感。如果孕婦自己不願同房,絕不可勉強。孕早期,因為胎盤還未完全發育成熟,孕激素分泌不足,不能給胎兒強有力的保護,此時同房的話容易導致流產,所以,還是一句孕早期應該減少或避免同房。為瞭寶寶的健康,準爸爸和媽媽還是需要忍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