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篩是一個粗篩,指你在空腹喝下50g葡萄糖,一小時後血液中血糖的濃度正常人應在3-6.1mmol。 如果是孕婦而且高於7.5,就要做糖耐測試。通常,進行糖耐測試時,要抽4次血,其中1次空腹。喝下75g(或100g)葡萄糖後,測一個小時、二個小時和三個小時的血糖的濃度。如果這四次裡有兩次不正常,那麼就是妊娠期的糖尿病瞭。目前,對於唐氏綜合征尚無有效的治療辦法,隻有進行早期篩查,及時發現問題終止妊娠,才能達到優生的目的。那糖篩和糖耐什麼時候做呢?
1、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婦
如有糖尿病傢族史、體重指數大於24、有高血壓史、前次妊娠有妊娠糖尿病史、巨大兒分娩等孕婦應在懷孕20周左右進行糖篩檢查,在孕30-32周可重復篩查一次。
2、身體健康的孕婦
應在懷孕24-28周進行糖篩檢查。因為在這一時段正值胎兒快速生長期,孕婦胎盤分泌功能越來越旺盛,機體內各種導致糖尿病的因素發展到最為明顯,因而不易漏診。另一方面,如果此時發現孕婦有糖代謝問題,可以及早治療,將可能的母嬰危害減少至最低。
孕婦應在妊娠24-28周進行“糖篩”。糖篩註意事項有以下幾點:檢查前兩周減少淀粉、糖份的攝入;糖篩或糖耐前一天,最好以吃清淡的素食為主,米飯也最好少吃。做糖篩前一天晚上8點以後不要進食,水也要少喝。孕婦最好自備一些食物等做完糖篩後進食,以免長時間饑餓導致身體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