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孕婦在懷孕6個月時,由於各種原因導致胎兒死亡。這時,就需要及時做引產手術瞭。懷孕6個月引產和正常分娩是一樣的,同樣需要用力生下孩子。一般來說,如果孕婦感覺胎動消失,經醫生檢查確定胎兒死在宮內者,應立即引產排除死胎,以保孕婦生命安全。但是,除瞭懷孕6個月胎兒死亡需要引產,還有哪些情況需要引產呢?
1、患慢性腎炎的孕婦
患有腎炎的在懷孕後更會加重腎臟負擔,促使各種癥狀加重,不利胎兒的生長發育和母體的恢復。此種情況應當及早引產,結束妊娠。
2、有重度妊娠中毒癥的孕婦
病癥發生在妊娠中期和後期,孕婦全身小血管收縮,出現血壓升高、頭痛頭暈、嘔吐、下肢水腫、小便排出蛋白,經過治療後病情無好轉,如其繼續妊娠時容易發生抽搐(子癇)或胎盤與子宮壁容易提早剝離,可引起子宮大出血,並會發生胎兒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宮內的危險。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癥的情況下,應該引產。
3、胎兒畸形無法生存者
以超聲波等法檢查,發現胎兒嚴重畸形或胎兒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產。
4、羊水過多的孕婦
孕婦羊水過多時,子宮底會急驟升高,壓迫孕婦的胃,甚至使心臟移位,常會導致孕婦心悸、憋氣,難以平臥,影響睡眠和飲食。如經醫師確診為羊水過多致使孕婦惡性反應及胎兒畸形者,應立即引產,終止妊娠。
5、孕婦患有糖尿病或其他嚴重器質性疾病者
患這些病癥的孕婦,因身體虛弱、精力不濟,繼續妊娠時對孕婦本身與胎兒都不利,應當考慮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