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大月份引產?大月份引產是指24~28周之間,胎兒形成後用人工的方法終止妊娠。這種大月份引產的方式,相對於正常時間分娩的女性,有一定的危險性。
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孕婦可以選擇這種方式,但是,若是身體無異常狀況,胎兒良好,應該等待時間分娩,而不是通過大月份引產的方式讓寶寶提前出生。有些人覺得大月份引產沒有什麼,但是,你可知道,大月份引產會有處罰呢?
大月份引產處罰
在我國,群眾應該堅決杜絕大月份引產。穩定低生育水平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基礎和前提。同時,要堅持宣傳倡導、依法行政與利益導向相結合,引導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堅決杜絕大月份引產,堅決避免因違法引發惡性案件。
哪些孕婦需要大月份引產
1、羊水過多
孕婦羊水過多時,子宮底會急驟升高,壓迫孕婦的胃,甚至使心臟移位,常會導致孕婦心悸、憋氣,難以平臥,影響睡眠和飲食。如經醫師確診為羊水過多致使孕婦惡性反應及胎兒畸形者,應立即引產。
2、重度妊娠中毒癥
病癥發生在妊娠中期和後期,孕婦全身小血管收縮,出現血壓升高、頭痛頭暈、嘔吐、下肢水腫、小便排出蛋白,經過治療後病情無好轉,如其繼續妊娠時容易發生抽搐(子癇)或胎盤與子宮壁容易提早剝離,可引起子宮大出血,並會發生胎兒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宮內的危險。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癥的情況下,應該引產。
3、宮內死胎
倘若孕婦感覺胎動消失,經醫生檢查確定胎兒死在宮內者,應立即引產排除死胎,以保孕婦生命安全。
正常情況下,孕婦懷孕期間該註意就註意,胎兒一般不會出現什麼大問題,也不一定需要做大月份引產,把寶寶生出來。
溫馨提醒:
如果必須要做大月份引產,那麼,女性應該要註意,大月份引產有危害,它可能導致子宮破裂、感染、大出血和產道損傷等情況,需要慎重,不必要做大月份引產的盡量不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