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個孕期,孕婦需要做的不僅僅是在飲食方面註意營養的攝入,還要註意定期到醫院進行產檢。一般情況下,孕婦會在初期懷孕時就會領到一本“孕檢保健手冊”,這本手冊會指導孕婦到醫院檢查的時間和檢查的項目。
整個孕期的檢查時間
通常,孕婦在整個孕期需要做產檢十次,第一次是在孕12周時進行,孕13-27周時,孕婦需要每隔四周到醫院檢查一次。到瞭孕28周-35周時,則需要每隔兩周檢查一次。在孕36周到分娩前,也應該是每一周檢查一次。
整個孕期的檢查項目
而整個孕期的檢查項目,則需要根據每一周來進行的。比如第一次做產檢時,孕婦就會拿到孕檢保健手冊,然後通過血壓、體重指數、b超等多項檢查項目來確定孕周、預產期、妊娠高危因素等。具體的孕檢檢查項目如下:
(1)第一次(孕12周):測量體重和血壓、聽寶寶心跳、驗尿、身體各部位檢查(甲狀腺、乳房、骨盆腔)、抽血、檢查子宮大小、做“胎兒頸部透明區”的篩檢。
(2)第二次(孕13-16周):基本例行檢查、唐氏癥篩查、羊膜穿刺。
(3)第三次(孕17-20周):基本例行檢查、B超胎兒畸形篩查。
(4)第四次(孕21-24周):基本例行檢查、妊娠糖尿病篩查。
(5)第五次(孕25-28周):基本例行檢查、乙型肝炎抗原、梅毒血清試驗。
(6)第六次(孕29-32周):基本例行檢查、水腫檢查、子癇前癥檢查、預防早產護理。
(7)第七次(孕33-35周):基本例行檢查、b超檢查/彩超檢查、評估胎兒體重。
(8)第八次(孕36周):基本例行檢查、監護胎兒的狀態。
(9)第九次(孕37周):監護胎兒的狀態,註意胎動情況。
(10)第十次(孕38周):胎位固定、胎頭下降。
以上便是整個孕期的檢查時間和檢查項目,為瞭胎兒和孕婦的健康,孕婦記得要準時到醫院做好這十項檢查,千萬不可因為工作忙等原因耽誤瞭產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