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入職公司的時候都會明確提出的一個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的東西,這個及時生育保險,這個生育保險可以保障作為有著特殊生育功能的女性在身體不便時可以獲得相對應的保障,作為廣大在職的女性,我們需要瞭解這個生育保險報銷比例,在衢州情況是怎麼樣的呢?
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準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具體的發放時間和條件可以和公司進行溝通。此外還有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一次性生育補貼、職工產假津貼、計劃生育手術費等。
假如女性現在在職的公司不提供這樣的保險,我們可以主動提出,在入職的時候可以明確這個保險的事情,因為這對於女性在生育方面有著很重大的影響。我們可以采取合法途徑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