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孕婦因為某些原因需要終止妊娠,而對於孕早期的女性朋友而言,終止妊娠的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藥流,另一種是人流。很多想要終止妊娠的女性朋友都想要選擇藥流,那麼,懷孕多久可以做藥流最好呢?哪些情況不適合藥流呢?
一般情況下,藥物流產適用於懷孕5~7周(懷孕時間少於49日)以內,確定為宮內妊娠的,近3個月內沒有接受過糖皮質激素治療,年齡在40歲以下且自願要求結束妊娠的健康女性。此外,女性在選擇藥物流產前,還需註意以下事項:
1、在藥物流產前,應到醫院做B超檢查,排除宮外孕,瞭解胎囊的大小、位置,以幫助確定是否適合做藥流。
2、藥物流產適用於身體狀況良好,且無禁忌癥的女性。所謂禁忌癥包括:曾患或正患較為嚴重的全身性疾病,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疾病等),肝、腎功能不全,過敏體質,心臟病,高血壓,貧血,哮喘,妊娠期皮膚瘙癢等。
3、要選擇有急診處理、刮宮條件和輸血輸液條件的正規醫院進行藥流,多加觀察,以防不測。
如果患有如哮喘、支氣管炎、心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高血壓、青光眼與肝腎功能不全、宮外妊娠、潰瘍性結腸炎、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長期應用糖皮質類固醇激素以及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妊娠女性,絕對禁止使用藥流。
綜上所述,想要做藥流需要在懷孕49日內,需滿足宮內孕,年齡小於40歲,且三個月內沒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過才行。另外,為大傢介紹瞭藥流的相關註意事項以及不適合做藥流的幾種情形,希望想要瞭解這方面知識的女性朋友可以多加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