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五險一金中的五險包括瞭生育保險,生育保險交滿五個月,生寶寶時的花費是可以報銷的。有的女性辦理瞭生育保險這一項,而且交滿瞭五個月,在女性生完孩子之後,就去相關的報銷進行報銷,但是到瞭之後人傢說準備材料不齊全,準備全瞭再來報銷。相信很多人遇到過這種情況,那麼2017年的生育保險報銷材料到底需要準備什麼呢?
1、提供《結婚證》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2、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3、提供《生育服務證原件》一份(外地戶口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最好提供能提供生產當地的生育服務證,如果不能提供,則需要提供外地正規的生育服務證)、復印件兩份;
4、提供《醫療藍本》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5、提供所有醫院的單據原件;
6、提供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7、提供《生育報銷審批表》兩份,加蓋公章;
8、提供《生育報銷匯總表》一份,加蓋公章。
9、提供《生表一》兩份,男方女方單位均加蓋公章;
10、提供《生表二》兩份,加蓋公章。
另外,以下幾種情況需要註意:
1、沒有辦理《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憑證》(以下簡稱《就醫憑證》)就已經急診生產,沒有《生育證》的需要出具夫婦雙方所在街道計生部門的證明。
2、在異地生產的(已在市醫保中心辦理過異地分娩申請備案手續),需要提供《生育保險選擇定點醫院申請表》或《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異地分娩申請表》。
3、已辦理《就醫憑證》,在非定點醫院急診生產的:①《就醫憑證》原件和復印件;②由參保人或其傢屬出具的書面報告。
4、經市醫保中心認定的各種特殊情況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用,①由參保人或其傢屬出具的書面報告;②市醫保中心根據各種情況而要求參保人提供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