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優生優育意識的提高,產檢成為瞭必不可少的項目。當女性懷孕後,醫院給制定一張產檢表,準確制定瞭每次產檢的項目和時間。那麼,懷孕過程中需要做幾次檢查呢?一般來說,正常的孕婦至少需要做十次產檢,甚至更多。
1、第一次產檢
時間:12周(三個月)左右做。
項目:量體重和血壓、B超檢査(主要是聽胎心,排除宮外孕和計算胎兒大小)、驗尿、身體其他各部位的檢查、抽血、檢査子宮大小、胎兒頸部透明帶篩査(主要是對寶寶患唐氏綜合征的可能性進行評估)。
2、第二次產檢
時間:13到16周。
項目:唐氏篩查、稱體重、量血壓、驗尿、量宮高、腹圍、問診及看寶寶的胎心音及對照上次檢驗報告等。
3、第三次產檢
時間:17到20周。
項目:此階段主要是做一些常規的基本例行檢查,但此時做B超可以比較準確的查處胎兒的性別。
4、第四次產檢
時間:21到24周。
項目:妊娠糖尿病篩查。
5、第五次產檢
時間:25到28周。
項目:乙型肝炎抗原、梅毒血清試驗、德國麻疹:此階段最重要是為準媽媽抽血檢査乙型肝炎、梅毒等。
6、第六次產檢
時間:29到32周。
項目:下肢水腫、子癇前癥的發生、預防早產:孕期28周以後,醫生會陸續為準媽媽檢査水腫情況。
7、第七次產檢
時間:33到35周。
項目:超聲波(B超)檢查,評估胎兒體重:從30周以後,孕婦的產檢是每2周檢查1次。
8、第八次產檢
時間:36周。
項目:為生產事宜做準備:從36周開始每周檢查一次,並且每次都要做胎兒監視。
9、第九次產檢
時間:37周。
項目:註意胎動:瞭解待產醫院可能提供的東西和自己需要帶的物品,比如保健卡;夫妻身份證,準生證,結婚證,錢等等。瞭解生產的進行情況,並且適當的練習。
10、第十次產檢
時間:38到42周。
項目:胎位固定、胎頭下來、準備生產、考慮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