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是胎兒各器官形成的關鍵時期,這個重要階段也很容易導致胎兒畸形。除非嚴重腹痛者(需排除異常妊娠,如宮外孕、葡萄胎、稽留流產)以及引導流血嚴重、孕前或子宮肌瘤或早孕時有盆腔包塊的病人,需要進行B超檢查協助診斷。否則,孕早期是不需要做B超的。那麼,孕媽做幾次b超比較好?
孕中、晚期胎兒各器官已經形成,B超檢查還是相對比較安全的。從孕20周起就應定期進行B超檢查,但整個孕期做B超最好不要超過以下4次。
1、第一次B超聲檢查。很多人會說,在懷孕前三個月,是不宜做B超檢查的,其實,在孕6~8周的時候,一般就會要求做一次產檢,而第一次產檢項目中,B超是必不可少的,其最主要的目的是排除或及時發現異位妊娠(宮外孕)或異常妊娠(葡萄胎等),確認胚胎是否存活。
2、第二次B超聲檢查。進行第二次B超聲檢查,一般會要求在孕11~14周進行,在這個時期做B超檢查的主要目的是做胎兒NT測量,同時,還要結合孕媽血清進行檢查,然後評估胎兒的染色體是否存在異常,如果是存在異常,就要進行其風險度的評估,並采取相應的解決辦法。
3、第三次B超聲檢查。進行第三次B超聲檢查一般是在懷孕的18~24周,之所以選擇在這個時候進行檢查,其主要是為瞭進行系統篩查胎兒發育及診斷胎兒致命性畸形,對於無腦兒、腦膨出、開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命性軟骨發育不全,通過B超檢查都可檢查出來。
此次超聲檢查非常的重要,此時胎兒相對來說,發育也很齊全,而且活動空間范圍大,胎兒的活動較為活躍,超聲可以通過多個觀察角度觀察到胎兒大部分的器官形態 結構,篩查排除胎兒畸形。目前,最先進的B超檢查,就是四維彩超,其排畸功能是非常強大的,此時選擇四維彩超進行檢查效果是最好的。
4、第四次B超聲檢查、第四次B超聲檢查一般醫生會安排在懷孕的32~38周,此時可瞭解胎兒的位置、胎盤位置及成熟度、羊水的多少等,對胎兒可能在孕晚期出現的異常,也可有個瞭解,另外,醫生也可綜合孕媽媽的情況,選擇孕媽媽分娩的方式。
3-4次b超是正常懷孕過程的必經階段,雖然沒有什麼證據說明b超有害,但是在孕前三個月如果不是臨床診斷的需要,醫生是不提倡做b超的,因為b超會產生一定的熱量,極大可能會使胎兒的細胞分裂對大腦形成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