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是常見的妊娠並發癥之一,大多是因為準媽媽在孕後飲食過於豐盛,平時又缺少鍛煉,導致患上瞭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也是指懷孕後才出現的糖尿病,它是由於妊娠期一系列生理變化造成糖代謝異常而引起的。接下來,我們來瞭解下最新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有哪些呢?
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
糖篩是判斷妊娠期糖尿病最佳方法,一般在妊娠24到38周進行。若進行50g糖篩檢查血糖超標,在後續糖耐檢查中檢測數據如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數值大於或等於以上標準則診斷為妊娠糖尿病(GDM);若進行75g糖篩檢查,空腹血糖、1小時血糖和2小時血糖其中一項達到或超過5.1mmol/L、10.0mmol/L、8.5mmol/L,則可認為患妊娠糖尿病。
若糖篩結果數據靠近但未超過臨界值,孕婦無法判斷自己是否患病,則可以咨詢醫生意見,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其它項目的檢測,如糖化血紅蛋白檢測等,可進一步確診妊娠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多數在產後能恢復正常糖代謝功能,但將來患糖尿病的風險會大大增加。
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療方法
1、飲食治療:糖尿病的一項基礎治療,不論糖尿病屬何類型和病情輕重或有無並發癥,是否在用胰島素治療都應嚴格執行和長期堅持飲食控制。多吃粗糧、膳食纖維,補充蛋白質等。但要註意,應該避免過分控制飲食,否則會導致孕婦饑餓性酮癥及胎兒生長受限。
2、孕期母兒監護:若患瞭妊娠期糖尿病,在整個懷孕期間無論病情是否嚴重,都應在醫生監督下嚴格控制飲食並定期檢查身體,密切監測血糖變化,及時調整胰島素的用量,才能避免疾病惡化,造成嚴重後果。孕早期每周檢查一次,直至妊娠第10周。妊娠中期應每兩周檢查一次,除調整胰島素用量外,還應同時進行眼底檢查。妊娠32周以後應每周檢查一次,除瞭註意孕婦的情況外,還應密切關註胎兒的發育,胎盤功能等,必要時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