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初期,醫院都會給孕婦做一個全面檢查,其中包括梅毒檢查。我們都知道,梅毒是通過性交傳染的,目前,我國有流行趨勢,不容忽視。那麼,孕婦梅毒是怎麼檢查出來的呢?
1、積極做孕前檢查。顯性梅毒可通過病史和體征就可診斷;而潛伏期梅毒隻能通過化驗檢查才能確診。而潛伏期梅毒是導致妊娠梅毒發生的主要原因。所以,育齡婦女在計劃懷孕前應進行梅毒血清學檢查。如果發現自己感染瞭梅毒,應暫緩懷孕,先進行系統治療。同時,應對配偶進行檢查,並在醫生指導下決定懷孕時間。
2、在妊娠3個月內進行篩查和驅梅治療。如孕婦被確診感染瞭梅毒,最好是選擇流產;也可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充分的驅梅治療。到懷孕16周後,由於胎盤中的滋養層細胞逐漸萎縮,胎兒的營養供給已由胎盤代替,此時梅毒螺旋體可以順利通過胎盤並進入胎兒體內。無論妊娠前是否進行過治療,為瞭確保孕婦體內的梅毒螺旋體已無致病性,患者妊娠後均應再次進行充分的治療。
3、檢查結果可疑陽性時,應定期隨診復查和進行治療。如果呈陽性反應,但滴度較低,則需排除假陽性情況(如自身免疫病、結締組織病、病毒感染、非梅毒螺旋體感染)。在妊娠晚期,也有梅毒螺旋體血清試驗假陽性反應的情況出現。在找不到出現假陽性反應的原因時,孕婦應進行驅梅治療。
4、孕婦在妊娠中後期被發現梅毒時,應在及時治療的同時,判斷胎兒是否受到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