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十個月,產檢很多次,除瞭基本檢查外,還有很多排畸的檢查,目的就是提前瞭解胎兒在母體內的發育狀況,排除胎兒有畸形的情況,好提前幹預及時治療。孕婦耐糖量檢查就是排畸檢查的一種,那麼這個檢查有必要做嗎?
在懷孕的24到28周期間,產檢的時候,孕婦需要做糖篩檢查,如果結果正常,沒有必要再做糖耐量試驗。但糖篩結果為陽性的孕婦,必須進行糖耐量檢查,以便確診是否為妊娠期糖尿病。孕婦糖耐量檢查,通俗地說就是檢查孕婦對葡萄糖的耐受能力。醫院通常會對疑似糖尿病患者進行糖耐量測試,如果糖耐量試驗服糖後2小時血糖介於7.8至 11.1毫摩/升,表明機體糖耐量能力減低,也就是說身體對糖的吸收和利用比正常人差瞭。 糖耐量減低無明顯不適感但一定不可掉以輕心。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懷孕前未患糖尿病,而在懷孕後才出現血糖異常的現象。該病對孕婦的身體健康和胎兒的正常發育會造成極大的不良影響,增加胎膜早破、早產兒、巨大兒的出現概率,所以,糖篩高危的孕婦應盡早進行糖耐量檢查來排查妊娠糖尿病,以便盡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