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並心臟病包括既往有心臟病病史的婦女合並妊娠,常見為先天性心臟病、瓣膜性心臟病和心肌病等結構異常性心臟病以及非結構異常性的心律失常等;也可以是婦女妊娠期間新發生的心臟病,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性心臟病和圍產期心肌病等。
妊娠期和分娩期血流動力學的改變將增加心臟負擔,貧血、低蛋白血癥和感染等不良因素可以導致心功能下降,雙胎、羊水過多和子癇前期等產科因素可誘使心臟病加重,可出現心力衰竭(心衰)、惡性心律失常、肺動脈高壓危象、心源性休克和栓塞等危及母兒生命的嚴重心臟並發癥。
1、結構異常性心臟病
妊娠合並結構異常性心臟病包括先天性心臟病、瓣膜性心臟病、心肌病、心包病和心臟腫瘤等。
2、功能異常性心臟病
妊娠合並功能異常性心臟病主要包括各種無心血管結構異常的心律失常,包括快速型和緩慢型心律失常。
3、妊娠期特有的心臟病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性心臟病和圍產期心肌病。
4、妊娠風險評估
心臟病患者妊娠風險的分級及管理要求、心功能評估、心臟病婦女的孕前和孕期綜合評估
5、妊娠期主要的嚴重心臟並發癥:
(1)急性心衰:以急性肺水腫為主要表現的急性左心衰多見,常為突然發病,患者極度呼吸困難,被迫端坐呼吸,伴有窒息感、煩躁不安、大汗淋漓、面色青灰、口唇紫紺、呼吸頻速、咳嗽並咳出白色或粉紅色泡沫痰。
(2)慢性心衰:慢性左心衰:主要表現為呼吸困難,輕者僅於較重的體力勞動時發生呼吸困難,休息後好轉;隨病情的進展,乏力和呼吸困難逐漸加重,輕度體力活動即感呼吸困難,嚴重者休息時也感呼吸困難,甚至端坐呼吸。慢性右心衰:主要為體循環(包括門靜脈系統)靜脈壓增高及淤血而產生的臨床表現,上腹部脹滿、食欲不振、惡心、嘔吐,頸靜脈怒張,肝-頸靜脈回流征陽性。
6、妊娠合並心臟病的產後指導:哺乳、避孕、心臟病隨訪:原發心臟病患者心臟科隨訪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