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臟病是產科常見的嚴重並發癥,尤其是合並心力衰竭時,病情更加危重,會導致孕產婦和圍生兒死亡。妊娠期心臟病致心力衰竭治療原則:合理用藥、選擇合適的分娩方式和時機終止妊娠是治療妊娠期心臟病合並心力衰竭的關鍵處理措施。早期心衰表現有以下表現:
1、心悸:病人心跳加快,自覺心慌,這是由於左心排血量減少反射性增加心率以增加心排出量所致。
2、疲勞乏力:四肢乏力,易疲乏,一般體力活動後即感力不能支。此原因是由於心排量降低,運動器官供血不足所致。
3、呼吸困難,憋氣:隨病情加重而輕體力活動後出現氣急,最後即使在休息狀態下也有呼吸困難。這是由於肺淤血使肺順應性降低及肺泡通透性降低影響氣體交換所致。嚴重時可出現陣發性夜間呼吸困難,即夜間熟睡中突然胸悶,氣短而憋醒,需坐起或站立方能緩解。
4、無原因咳嗽或咯血,多在勞累或夜間平臥時發作,幹咳或咳出粉紅色泡沫痰,或痰中帶血絲。
5、可有食欲不振、惡心、腹脹、尿少等右心衰竭的癥狀。
既然妊娠合並心臟病有那麼嚴重的危害,那麼有沒有預防妊娠合並心臟病的方法呢?當然是有的。
首先,產程開始即應給抗生素,積極防治感染。使產婦安靜休息,可給少量鎮靜劑,間斷吸氧,預防心衰和胎兒宮內窘迫。如無剖宮產指征,可經陰道分娩,但應盡量縮短產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