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對於身體各個器官的危害是巨大的,如果懷孕的時候患有糖尿病,對於孕婦和胎兒的危害是致命性的,因此在產檢的時候,必須檢查孕婦是否患有妊娠糖尿病,那麼妊娠期糖尿病篩查一般什麼時候做呢?怎麼做呢?
一般在孕24-28周采血化驗篩查。糖尿病篩查方法為,篩查前空腹12小時,將葡萄糖粉50克溶於2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後抽血查血糖,血糖值≥7.8mmol為糖篩查異常,需進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方法為,試驗前空腹12小時,先空腹抽血查血糖,然後將50%葡萄糖註射液150ml加入100ml 水中,或將葡萄糖粉75克溶於3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2小時、3小時後抽血查血糖,正常值標準為:空腹5.6mmol/L,1小時10.3 mmol/L、2小時8.6 mmol/L、3小時6.7 mmol/L,其中有2項或2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僅1項高於正常值,則診斷為糖耐量異常。最重要的是: 必須喝完糖水超過一個小時才能抽血的。
一旦診斷妊娠期糖尿病,應該進行規范的血糖控制,最主要就是飲食控制,就是要少食多餐,但要註意營養均衡,不要吃淀粉類食物,早餐可以吃全麥面包加牛奶。水果在兩餐之間吃,不要吃甜食。有些可能需要使用胰島素,胰島素的使用根據妊娠時期及血糖情況進行調整,因此應該到正規醫院進行系統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