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發現自己懷孕開始,就和醫院脫不瞭關系瞭。定期產檢,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胎兒。從孕早期每個月產檢一次,到孕晚期每周產檢一次,準媽媽不知需要到醫院多少次,才能順利平安的生下寶寶。接下來,我們主要來瞭解下孕早期檢查時間及項目。
確診懷孕以後在懷孕12周左右,準媽媽要到醫院進行首次產前檢查。首先產前檢查要對孕婦進行全面的內科檢查,詳細地詢問孕婦及配偶疾病史、個人史和傢族史。首次產前檢查後,一般四周才進行第二次檢查,在28周以前,均為四周檢查一次,28周以後每2周檢查一次,至36周後為每周檢查一次。
1、12周左右做第一次孕檢
建檔:此時去醫院,建立“孕婦健康手冊”檔案,以後每次孕檢結果都將記錄在內,供日後參考。 此次檢査項目主要包括:量體重和血壓;醫生進行問診;B超檢査(主要是聽胎心,排除宮外孕和計算胎兒大小);驗尿;身體其他各部位的檢查;抽血;檢査子宮大小;胎兒頸部透明帶篩査(主要是對寶寶患唐氏綜合征的可能性進行評估)。
2、13到16周第二次產檢
唐氏篩查從第二次產檢開始,以後準媽媽每次必須做的基本檢查包括:稱體重、量血壓、驗尿、量宮高、腹圍、問診及看寶寶的胎心音及對照上次檢驗報告等。
3、17到20周第三次產檢
此階段主要是做一些常規的基本例行檢查,但此時做B超可以比較準確的查處胎兒的性別。此階段孕婦要註意飲食均衡以避免體重增加太多或不足;大部分孕婦這個階段開始容易腿抽筋,所以一定要及時補充鈣鐵的;為瞭讓妊娠過程順利一些,可以開始每天做一些簡單的體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