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的一生需要很多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工作證等等。而由於我們國傢在發展,相應證件的一些規定也隨著發展的需要而做出調整,比如計劃生育服務證和準生證。那這兩個證是不是同一個呢?
確切來說,計劃生育服務證不是準生證,不過現在人們還是認為生育服務證是準生證。生育服務證以前叫準生證,不過現在才改過來的叫計劃生育服務證明。
計劃生育服務證是集準生證、查環等功能為一體的證件。已婚婦女懷孕後,孕檢、分娩、享受免費避孕藥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這個《計劃生育服務證》。
第一胎辦的是生育服務證,是去鄉鎮計生辦進行生育註冊登記辦理。即時即辦,不具有審批性質。該證主要功能就是生育後婦女孕環檢用的,憑證免費享受生殖健康各項檢查服務。
符合再生育條件,第二胎才是需要上級審批辦理的準生證。計生有關的法律法規都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一孩。合法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公民結婚後可以自願安排生育時間,所以第一胎生育是法律法規已經授權公民瞭,隻要有結婚證就是合法生育。
這下我們知道瞭生育服務證在以前是準生證,但是現在生育服務證改名為計劃生育服務證,而準生證是與計劃生育服務證區分開來的,二者適用不同的情況。聰明的你們明白瞭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