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媽媽們懷孕的期間都會被建議進行各種相對應的檢查,但是有些時候寶寶出生瞭之後,傢裡人根據寶寶發育過程中表現出來的一些癥狀覺得不對勁,那我們今天就來瞭解一下關於胎兒發育遲緩的癥狀有哪些?
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是指胎兒出生體重低於同胎齡平均體重的第十個百分位或兩個標準差。如果胎齡已達37周,新生兒體重低於2.5千克,也稱為胎兒宮內發育不良。
病史中孕期可有營養不良,合並有妊高征、多胎、羊水過多、孕期出血、腎病、心肺疾病、糖尿病或感染等。過去有先天畸形或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分娩史。產前檢查在孕28周後每周測量宮高,連續2次小於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數,或孕婦體重連續三次不增長者,應懷疑胎兒宮內生長遲緩。
出現這種情況,一方面是孕婦因素,胎兒體重差異40%來自雙親的遺傳因素,且以孕婦的遺傳因素影響較大,與孕婦孕前體重、妊娠時年齡以及胎產次相關。此外,孕婦吸煙、酗酒、濫用藥物等不良嗜好以及社會狀態、經濟條件較差時,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的發生機會也增多。
另一方面是胎兒患有遺傳性疾病或染色體病史。雙胎妊娠也可導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很好避免胎兒發育遲緩的癥狀的措施是在懷孕的期間到正規的醫院鏡像進行相關的檢查,因為檢查真的不是多餘的,隻有通過這些檢查,醫生才能很好掌握到寶寶的發育情況,才能在突發的情況下做出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