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四個月左右就有胎動瞭,一開始胎兒力氣較小感覺像腸子在蠕動,隨著月份的增大,寶寶力氣也變大瞭,到瞭五六個月時,感覺會很明顯,又得甚至能感覺到寶寶的手和腳在動,很幸福。
胎動,指的是胎兒在子宮腔裡的活動沖擊到子宮壁。從第5個月開始母體可明顯感到胎兒的活動,胎兒在子宮內伸手、踢腿、沖擊子宮壁,這就是胎動。胎動的次數多少、快慢強弱等表示胎兒的安危。正常明顯胎動1小時不少於3~5次,12小時明顯胎動次數為30~40次以上。但由於胎兒個體差異大,有的胎兒12小時可動100次左右,隻要胎動有規律,有節奏,變化不大,即證明胎兒發育是正常的。
準媽媽們應該瞭解計數胎動的方法。孕婦取左側臥位,靜心體會胎動的次數,胎兒每動一下記一次數,每日早、中、晚各記錄1小時,3小時胎動的總和乘以4,則推算出12小時的胎動次數。若1小時胎動次數少於3次,或12小時的胎動 次數少於10次,尤其是胎動消失時,是危險信號,應立即就診,切不可延誤,以免造成胎兒宮內窒息等後患。寶寶的胎動有4種模式:
1、 全身性運動:整個軀幹的運動,例如翻身。這種運動力量比較強,而且每一下動作持續的時間比較長,一般為3-30秒。
2、 肢體運動:伸伸胳膊、扭一下身子等等,每一下動作持續時間一般為1~15秒。
3、 下肢運動:也就是我們常常感覺到的寶寶的踢腿運動。這種動作很快,力量比較弱,每一下胎動持續時間一般在1秒以內。
4、 胸壁運動:比較短而弱,一般母親不大容易感覺得到。
胎兒也可能因為母親的情緒反應而運動,在孕婦生氣、快樂、興奮、有壓力、焦躁或恐懼時,體內會釋出一些特殊的荷爾蒙如腎上腺素等,這些化學物質可經由血液穿過胎盤而進入胎兒血液中,使得胎兒的反應產生變化,胎兒可能會變得激動而拳打腳踢。如果能坐在安靜的環境中練習放松技巧,必能安撫自己和寶寶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