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有的孕婦擔心胎兒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要通過做B超來確定胎兒的健康;而有的孕婦卻擔心B超做多瞭會對胎兒造成不好的影響,認為不能太早做B超,那麼到底懷孕多久做B超最好呢?
懷孕多久做B超
在懷孕2月內過多做B超會使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形成受到影響。懷孕4、5、6個月時由於胎兒臟器發育不完善,過多做B超會影響胎兒發育。當然有異常情況時例外。B超檢查時間一般在懷孕5-6月後為佳,胎齡越大,超聲波對胎兒影響越小。一般認為,懷孕18周以內的胎兒最好不要做B超,尤其在懷孕早期。當然特殊情況除外,比如有陰道出血者,需要做B超確定胎兒是否存活,能否繼續妊娠,有無異常妊娠或葡萄胎等。
建議做B超時間
1、第一次檢查時間是在懷孕18-20周,此時可確定懷的是單胎還是多胎,並可測量胎兒頭圍等。因為這一階段胎兒B超多項指標誤差較小,便於核對孕齡。
2、第二次檢查時間安排在懷孕28-30周。此時做B超目的是瞭解胎兒發育情況,是否有體表畸形,還能對胎兒的位置及羊水量有進一步的瞭解。
3、最後一次是在懷孕37-40周,此時做B超檢查的目的是確定胎位、胎兒大小、胎盤成熟程度,有無臍帶纏頸等,進行臨產前的最後評估。
如有其它特殊情況,需要在孕早期做B超,也要在懷孕6周之後再去,此時B超才可以顯像,太早去做B超照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