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傢給予懷孕和分娩的婦女的特殊的福利,分娩的婦女享有生育津貼和產假。如果單位為女職工購買生育保險,孕婦分娩後單位可以根據報銷政策對所花費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那麼南京的生育保險是怎麼報銷的呢?報銷需要什麼呢?流程是什麼呢?
報銷范圍
1、門診產前檢查費用;
2、分娩醫療費用;
3、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4、一次性營養補助費;
5、生育津貼;
6、婦科專項檢查。
報銷條件
1、符合國傢、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不間斷正常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
3、產前檢查、產前或產後4個月內因生育並發癥住院的當月需為正常繳費狀態。
報銷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如為靈活就業人員無需蓋章);
2、結婚證原件;
3、《獨生子女證》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
4、出院記錄復印件(門診流(引)產手術提供病歷及病假條)。
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報銷流程
1、參保女職工產假結束後或流(引)產後一年內,由單位經辦人攜帶相關材料,於每月1~10日(遇節日順延)到市醫保中心辦理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補助費的申領。
2、醫保中心審核材料後,確認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按相關規定將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劃入參保單位帳戶。生育津貼按月發放,職工分娩或流(引)產當月開始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