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各地紛紛增加瞭生育獎勵假或延長產假,延長產假具體延長幾天呢?男方陪護假或叫護理假是否有變化?
2017年進入全面兩孩政策實施第二年,去年新增人口130多萬,其中第二個孩子占瞭45%。生育老二,產假能跟生老大產假一樣多嗎?如果產假不夠,勢必影響大部分是高齡產婦的兩孩媽媽的健康以及對孩子的照護,也會讓其他想生的傢庭產生顧慮。
按照國傢衛計委關於《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監督檢查工作情況的通報,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修訂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在《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98天產假基礎上,各地修訂後的條例均增加瞭生育獎勵假或延長產假,普遍達到138天至158天,並有男方陪護假或叫護理假,一般為15天至30天。
產假意在保護婦女生育權益,維護婦女的健康,保持女職工的勞動生產力,同時保證母乳喂養及照護嬰幼兒的時間,有利於母嬰健康。在我國,符合全面兩孩政策的人群中2/3在35歲以上,第二孩產假的延長更有實際意義。
南開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說,我國夫婦實際平均初育年齡達到25—27周歲,第二孩生育年齡普遍高齡,出生非健康嬰兒的概率也在增大,不利於出生人口素質的改善。
另一方面,大齡孕產婦懷孕和生產期間自身的健康風險增大,同時產後自我身體恢復的功能也在弱化,夫妻照顧孩子的體力和精力都在下降。他認為,產假少的省份延長產假,這一點挺好,有利於母嬰健康,同時較好地兼顧傢庭和事業。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要求,如果該規定中的產假沒有落實,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然而,專傢普遍認為,產假是把雙刃劍,保護瞭女性權益,同時也會影響女性生育意願。對於女職工來說,產假過長,也會擔心自己的職業升遷和事業發展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