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無論是爸爸還是媽媽,都有產假,媽媽放產假,爸爸放陪產假。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陪產假,指的是希望通過法律的形式明確而獨立的男性帶薪陪護假,為女性分擔生育責任提供機會保證,將會是立法理念的一個重大飛躍,表明在性別平等方面的立法朝著先進的理念又邁出瞭一大步。但是男性陪產假並不是各個地方都有的。雖然個別省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近似於陪產假的規定,但是,究竟如何實施,還要看當地的政策。
一般來說,相關勞動法規並無關於陪產假的明確規定,具體要看各地方、各企業的實際操作。 準爸爸如果狀況特殊,可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照顧。 建議咨詢所在省、當地的勞動部門。
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
以下是媽網百科為您整理的不同城市的陪產假情況,可以幫助大傢作為參考。
廣東:晚婚假取消 配偶增加5天陪產假
北京:晚婚假擬取消 增加配偶陪產假15天
上海:取消晚婚假 增加配偶陪產假
山東:“二孩”產假或將延長60天 陪產假隨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