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實行計劃生育期間所享有的帶薪假期。生育假不單指產假,而包含產假在內的還有其他女職工衣服享有的假期,比如:結紮、放環手術後等。下面就來給各位爸爸媽媽總結全國各地的產假新規定。
1、取消晚婚晚育假期。凡符合婚姻法規定的休婚假3天。
2、宮內放節育環:自手術之日起休假3天,7日內不得安排重體力活。
3、取節育環:休息1天
4、計劃生育人流及引產: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產假:
2016年取消瞭晚育假期、獨生子女假期,但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雖然各省份的標準都不同,但大多數省份除瞭國傢規定的98天之外,延長產假60天,還明確規定配偶的陪產假。
江西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傢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60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15日。
寧夏則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來98天產假基礎上,增加產假60天,並給予其配偶25天護理假。如果按照夫妻合計,可共休假183天。
北京等地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女性產假可從國傢規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並增加配偶產假15天。
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表決通過瞭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合法生育獎勵增加50天,由此產假增加到178天。自2016年
在此之前,廣東省女性職工的產假均為128天,其中包括98天順產假和30天獎勵假,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也就是說如今獎勵假已延長至80天之後,產假最少可享受178天,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則在產假基礎上增加30天,論基礎產假,數廣東的208天為最長。此次修改中,陪產假沒有作調整,仍為15天。
另外,根據新條例,廣東目前正在休產假的女職工也可享受50天的延長假。即2016年9月29日後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條例規定享受80日的獎勵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經休完的,不適用新條例。
現在不光是女性可以休產假,其實男性也可以休陪產假,這都是我國勞動法裡有規定的哦。當前男女初婚年齡已經到瞭25歲左右,初育年齡到瞭26歲以上,針對這種情況,國傢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因為年齡太大,對於母嬰的安全、保健,對於高齡產婦的身體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總的來講,新法還是鼓勵大傢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確定的是自主采取相關的避孕節育措施,自主安排傢庭生育計劃。
以上就是2017年全國各地的產假新規定,有準備進行產假調休的各位爸爸媽媽要根據現時的規定去申請產假,最好是前往當地的計劃生育部門進行詳細的假期細則,這樣能夠保證自己的假期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