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胎兒政策的開放,2017年國傢規定二胎產假也開始有瞭新的政策。而每個地區的二胎產假規定又有些不同,今天,我們主要來瞭解下2017年山東二胎產假的規定有哪些呢?
2017年山東產假國傢規定多少天
《規定》第七條指出,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增加獎勵假30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另外,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這意味著,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山東省產假工資規定
1、孕期工資: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提醒註意的是,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這兩個半月的產前假隻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至於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2、保胎假期間的工資: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因此,保胎假期間,女職工隻能拿到病假工資。
3、生產女職工的工資: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
4、山東省哺乳假工資規定: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這六個半月哺乳假期間的工資與產前假工資一樣,不得低於其原工資性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