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國傢規定的女性分娩前後的一段特殊休假時間。根據國情和地方情況,產假規定都會有所變化。2017年江蘇省的產假又是如何規定的呢?我們來看看。
根據新的《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以下簡稱《條例》,相較於之前的修正案草案,最新頒佈的新計生條例再次送來瞭一大波福利。小夫妻選對休假日期,婚假產假都可延長。生孩子不止能休128天,女方最多可休149天假。
按照《條例》關於婚假的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傢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也就是說正常婚假為13天。
《條例》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傢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也就是說,江蘇女方正常產假可休128天,男方正常護理假15天。
但是《條例》又特別增加瞭對於婚假和產假規定的補充條款,即: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傢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與其他優惠待遇。”也就是說,無論是婚假還是產假或護理假,休假期間如果與國傢法定休假日發生重合,可以繼續休假,把失去的國傢法定休假日補回來。
聽到這個消息的江蘇孕婦是不是很高興啊,這樣更能安心養胎瞭。帶著愉快的心情,安心養胎,產下健康活潑的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