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國各地都對產假做瞭新的調整,廣東省也不例外。廣東省外來人口眾多,各位女性更應該瞭解廣東計劃生育假,保障自己生產時的合法權益。那麼廣東省重新調整的產假規定有哪些?廣東計劃生育假是怎樣的?
廣東計劃生育假
首先,廣東省女職工在享受現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98天產假後,加上30天延長假期,產假最少為128天。這是符合《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規定的,各位女性可以放心瞭解。
從國傢的大方向出發,廣東省出臺這樣的具體規定,將女職工的產假延長30天,讓女職工至少能夠享受128天的產假,實際上是這對進一步確保人口結構優化“二孩”政策的全面落地生根,也是為給廣東的懷孕女性更多的權益保障。
廣東計劃生育假還有哪些新規定?
一句話概括就是:順產98天難產128天。
對於企業的普通職工,廣東省計劃生育假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是這樣的: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看到有這麼多生育假期,各位孕媽媽是不是覺得很欣慰呢?這下可以安心養胎啦。相對於北京、上海等全國一線城市,廣東省的生育假還是相對較長的,當然,就不能跟新疆、西藏等地的生育假相提並論瞭。作為廣東的一名孕媽媽,有這些產假權益還是應該感到幸福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