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們懷胎十個月生下寶寶,沒有過幾個月又要開始工作,這樣對於孕婦來說,非常辛苦,去年出臺新政策“產假增加50天”,這是好還是不好?也有人提出瞭疑問,畢竟有人歡喜有人憂,原因在哪裡,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廣東女職工增加50天產假,剖腹產可休208天!2016年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自公佈之日(9月29日)起施行。根據決定,廣東女職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三十日延長至八十日。
廣東省女職工產假延至最少178天,原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加上98天順產假後,廣東省女職工產假最少為128天,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決定將女職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三十日延長至八十日。
決定的通過,意味著廣東省女職工產假將由最少128天延長至最少178天。也即順產:98天+80天獎勵假=178天,剖腹:98天+80天獎勵假+30天破腹產假=208天。可是,延長假期看似美,覺得實際沒那麼好面對延長產假的新規,很多人很擔憂。近日南都官微、大粵網進行瞭網絡調查,共收到3523份調查問卷。統計發現,93 .53%受訪者支持女職工產假延長。半數受訪者認為難享此福利,有93 .53%受訪者支持“廣東省女職工產假延長至最少178天”這個方案。然而,如果表決通過,有54 .98%受訪者認為自己所在的企事業單位不會放那麼久的產假,難以享受這個福利。
不少受訪者認為,這隻有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才能享受這個福利,一般企業難以享受。很多人自己生完一孩後沒有3個月就被叫回上班瞭,所以有人說“連正常產假都難享受完,更不要說二孩產假還能再延長”。還是希望國傢的政策更加以人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