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幼兒的活動能力增強,對空間的認知也逐步發展起來。幼兒對空間的認知能力在孩子智力發展過程中有著重要意義,這包括對客觀事物的位置、方向、形狀、大小、遠近等概念的認知能力。
一、形狀與大小的知覺發展
從嬰兒時期起,孩子便開始發展區分形狀和大小的能力瞭。大約從初生後第五六個月起,隨著兒童能手眼協調地抓控物體,兒童就開始積極地知覺物體的外形。到瞭2、3歲,兒童已能辨認他周圍經常見到的熟悉的物體,也能認識一些簡單的圖形,如圓形和正方形。但對於復雜圖形的知覺還很困難,還難以辨別兩個圖形的細微差別。盡管有些2、3歲的幼兒認識正方形,但如果把正方形偏轉45°放在桌子上,再讓他們辨認時,由於經驗的局限,他們還會感到為難。
2—3歲的兒童學會把小的盒子放在大盒子裡面,玩“大套小”的遊戲。但有關研究表明大多數4歲以前的兒童對“大小”一詞的理解還有困難,讓他們比較兩個形狀相同、大小不同的物體時,他們不會區分,而隻會分別指著兩個物體說:“這個大、這個大”或“兩個都大”、“兩個都不大”等等。對於“有多大”的問題,兒童更不能理解。
二、距離知覺的發展
距離知覺或稱深度知覺在嬰兒期已開始發展。在幼兒期,視力正常兒童的距離知覺能力發展很快,他們已能根據各種距離線索判斷物體離他們的遠近。幼兒雖然發展瞭距離知覺,但其距離概念還有待於發展。
三、方位知覺的發展
方位知覺是指對物體的空間關系位置和對個體自身在空間所處的位置的知覺。幼兒對空間方位知覺的發展常感到困難,是因為空間方位具有相對性,要判斷空間位置首先要決定以什麼作參照物。所以,幼兒判斷自身對面物體的左右關系尤為困難,因為這需要幼兒在思想上作“心理旋轉”,才能理解對面事物與自身的逆反方向關系。知道瞭這點,爸爸媽媽就不要再責怪寶寶分不清左右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