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認真觀察幼兒畫畫的過程,你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孩子與我們成人繪畫的過程是不同的。成人通常都是構思好要畫什麼內容,怎麼構圖再下筆,而幼兒卻是邊畫邊想的,你一開始問他要畫什麼,他可能無法明確的告訴你。
為什麼孩子是邊畫邊想的呢?這是因為2-3歲的思維方式是低級的“直覺行動思維”。直覺行動思維,是指思維過程離不開直接的感知和動作,思維在動作中進行,與行動分不開,這是思維的最低級形式。
直覺行動思維的產生
直覺行動思維是在幼兒感知覺和有意動作,特別是一些概括化的動作的基礎上產生的。幼兒擺弄一種東西的同一動作會產生同一結果,這樣在頭腦中形成瞭固定練習,以後遇到相似的情景,他會自然而然地使用這種動作,可以說這是具有概括化的有意動作。這種概括性動作成為幼兒解決同類問題的手段,即直覺行動思維的手段。
直覺行動思維的直觀性與行動性
幼兒的思維與他的感知密不可分,例如一個孩子看到佈娃娃,他會拿起佈娃娃做遊戲,但是當佈娃娃被拿走後,他的遊戲也停止瞭。另一方面,他們的思維也隻有在活動中才能進行,嬰兒不會先想好瞭再行動,而是邊做邊想,當你問孩子怎樣才能把桌子上的鑰匙拿下來,他並不回答你,而是馬上跑去拿。
初步的間接性與概括性
直覺行動思維的概括性表現在動作之中,還表現在感知的概括性。兒童常以事物的外部相似點為依據進行知覺判斷。雖然直覺行動思維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在刺激物的復雜關系和反應動作之間形成聯系,但由於缺乏詞的中介,兒童對外部世界的反應隻是簡單運動性和直覺性質的,而不是概念的。因此,它隻能是一種“行動的思維”、“手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