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國全面開放二胎政策,一對夫妻可以養育兩個孩子。而2017年生育二胎新政策目前並未發佈,仍和去年的內容是一樣的。2017面實施二胎政策是指孩子的個數,而不是生育的胎數,如果一對夫妻已經有瞭一對雙胞胎,那麼他們便不能享受這個政策。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關於計劃生育政策,我國的相關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此外,每個省級行政地區還有相應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因此,需要全面落實二孩政策,需要將以上的法律修訂方可。所以,全面放開二孩後,也要等相應的地方性法規正式實施後出生的“二孩”才是合法的。如果夫妻雙方都不是獨生子女,想要二孩,可要算好時間。
允許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孩子,也就是說,允許“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經生育雙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全面放開“二孩”不會造成出生率的猛增和人口數量的劇烈反彈。這是因為社會轉型對生育起較大制約影響,從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生育率下降是個必然趨勢。
據瞭解,現行的孕婦產假主要由基礎性產假和獎勵性產假兩部分組成。基礎性產假為國務院2012年頒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明確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獎勵性產假包括晚育和獨生子女增加的產假。對於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不少地區將晚育范圍確定為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屬於晚育范疇,相應晚育獎勵的產假將無法享受。一般二孩產假就隻有國務院相關規定中明確的9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