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國的二胎政策正式在全國各地開始施行,雖然各地在實行的過程中,結合當地政策條例法規,一些微小細節會稍有差異,但是大的主題都是依據國傢法律規定來實施的,所以各地的政策都是大同小異,福建計劃生育二胎新政策也是在2017年響應國傢政策的同時開始實施的。
福建計劃生育二胎新政策
第九條 一對夫妻已有兩個子女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1、兩個子女中有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兩個子女另一方沒有子女,或者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沒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個子女,雙方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
4、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少數民族農村居民的;
5、法律、法規和國傢規定的其他情形。
6、夫妻一方為漢族,一方為少數民族,漢族一方到少數民族一方落戶,居住在少數民族鄉、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關規定定為少數民族的,適用前款第(四)項規定。
7、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子女。
第十條 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回國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不計入本條例所稱的生育子女數,可以按照本條例規定生育。
第十一條 夫妻一方為本省居民,一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或者臺灣地區居民,適用本條例規定,但夫妻雙方婚後生育的子女,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或者臺灣地區居民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不在境內定居的,不計入本條例所稱的生育子女數,可以按照本條例規定生育。
第十三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批準並發給生育服務證。
福建計劃生育二胎新政策和以前有較大不同,在計劃生育二胎新政策下來以前,每對夫妻都隻能生一個孩子,而在二胎新政策下來之後,每對夫妻可以生兩個孩子,但是新政策不支持婚外生育的孩子,但在政策許可內生育的孩子都是有相對的優惠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