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傢宣佈全面開放二胎以來,很多夫妻都在為二胎做準備。那麼雲南省的朋友們知不知道當地2017年計劃生育二胎的新政策呢?知道這些相關的政策,可以方便按照政策行事,以免出現尷尬不能應對的情況。接下來就跟小編一起來瞭解一下相關的政策規定吧!
2017年3月31日修改的《雲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如下:
第十五條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經批準可以再生育。
第十六條 少數民族農村居民已生育二個子女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夫妻雙方都是居住在邊境村民委員會轄區內的少數民族;
(二)夫妻雙方或者一方是獨龍族、德昂族、基諾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佈朗族、景頗族的。
第十七條 一方或者雙方為再婚的夫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再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兩個子女的。
第十八條 依法生育子女中,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病殘兒醫學鑒定為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非遺傳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遺傳性殘疾,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但合計生育數不能超過三個。
雲南省的夫妻可以詳細閱讀以上規定,看看自己符不符合條件生二胎,以免出現違反政策規定的情況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