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這個世界男女平等,可是女性在生理方面具有天然受保護的權利。女性一輩子要經歷一次或者幾次生育的過程,十月懷胎,一朝分娩,在整個懷孕和生產的過程中,女性要經受生理諸多風險。在生育後,女性還需要一定的時間哺育嬰兒,因此,國傢規定產婦享受一定的產後休息時間,是具有科學依據的。那麼,2017年產檢是多少天呢?媽媽網根據國傢相關規定,對產假進行瞭整理。
1、我國法律對於生育假是如何規定的:
我國《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並且,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對此做瞭進一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雖然女職工有權享受國傢規定的產假,可是也有一些規定需要註意。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並應享受自己的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也不得以產假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瞭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裡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3、現在已經不存在晚婚晚育假。
國傢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這意味著,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如何在享受國傢規定的產假基礎上,完全享受擁有的權利,需要準媽媽們與自己所在的公司及時溝通,避免在產後因為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造成自身利益受損,如果出現自身權益受損的情況,要及時尋求法律援助,保證自己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