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生瞭孩子會享受一定時間的產假,那麼什麼樣的情況下能享受產假?產假的界定是怎樣的?2017年產假是多少天?
1、產檢的定義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按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都享受產假待遇。除瞭國傢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等單位工作的職業女性外,職業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違反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也不剝奪其享受產假的權利。
2、2017年產假多少天
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產假期間工資怎麼算?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4、溫馨提示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國傢越來越重視公民個人的合法權益,對公民享有的權利也依法予以保障。但是,由於我國各地區發展還存在差距,醫療和社會保障能力層次不同,因此,各地區的生育政策也不相同,最好是瞭解本地區生育政策,合理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