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眼病學組於1984年參考國外分期標準制定瞭我國的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分期標準”。分為單純型和增殖型,共六期。
單純型包括三期,即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前三期。
1、一期出現微動脈瘤或小出血點,但出血點較少,臨床表現一般不明顯,患者往往沒有特殊感覺。。(+)較 少,易數。(++)較多,不易數。
2、二期有黃白色“硬性滲出”並可見出血點,臨床表現輕微,患者有時可感到輕微眼部不適,或在視線中突然出現黑影、“蜘蛛網”、“飛蚊”等現象。(+)較少,易數。(++)較多,不易數。
3、三期有白色“軟性滲出”並可見出血點,開始出現輕微視力下降或視野異常。(+)較少,易數。(++)較多, 不易數。
增殖型也有三期,即後三期。
1、四期眼底有新生血管生成並發生玻璃體出血,視力下降明顯。
2、五期眼底有新生血管生成和纖維增生,視力和視野都有明顯影響。
3、六期眼底有新生血管生成和纖維增生,並發生視網膜脫離,視力受損嚴重,甚至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