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二胎政策的全面開放,很多地區的產假工資發放標準也發生瞭變化。配合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深圳也有瞭新動作。除瞭產假天數有變化外,工資發放標準也有瞭新的變化。那麼,深圳產假工資發放標準是什麼呢?
深圳產假工資發放標準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下面是國傢規定的工資發放標準。
1、保胎假工資:休假期間工資按照病假發,但是需要醫院開具相應的證明。
2、產前15天休假工資:工資按照每月實際工資的八成發。
3、產後假工資: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傢補貼,實際得到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當然兩者也不能同時享有。
4、哺乳假工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的八成發,如果還有延長,則按實際工資的七成發。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計算
每個人在休產假之後拿到手的工資都各有不一,但基本上也應該相差不大。為什麼每個人的工資不一樣,但是又基本上離不開一個固定的數字。產假期間工資是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為準,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高出部分,不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