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顧名思義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在職場的媽媽們要充分瞭解產假規定才能更好地享受自己的權利。2022年國傢又出臺瞭新的產假規定,大傢一起來瞭解一下吧。
必須享受的假
1、產假:《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所以有些企業將準媽媽們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是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期間待遇在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兩者中就高領取。
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4、上班哺乳休息:指媽媽在寶寶出生後一年的工作日內,每天有兩次0.5小時的授乳時間,每天合共1小時,可以合並使用,也可以分開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工資照發,不應減少,而且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可以請的假
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也應批準其休假。產前假工資按原工資80%發。
2、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其中,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周歲);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請一年(含法定產假)哺乳假的,工資照發,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停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3、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