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海孕婦產檢假規定的說法有很多,但是還是因單位而異。產檢假,顧名思義,就是指懷孕的女職工在工作期間做產檢時,算作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就是說產檢的那天也得算出勤瞭。下面我們具體說下上海孕婦產檢假規定都有哪些?
上海女職工的產檢假最新規定包括: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產檢一般為半天,算作正常出勤,就是支付全額工資;次數的話跟根據實際情況,每次產檢完醫生會預約下次產檢的日期,根據這個日期為準,一般為9-10次;如果當天需要做較多檢查,也可考慮一天。
產檢假國傢規定 國傢規定女職工懷孕後享有產檢假規,在規定的范圍內,孕婦去醫院進行產檢,算正常出勤對待,具體的規定如下: 懷孕第1-6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以及健康培訓等; 懷孕第6-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國傢規定的產檢假如上所說,但每個職場媽媽的工作單位不一樣,產檢假有些單位可能沒有,扣瞭你產檢那天的工資,那麼,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準媽媽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