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產假、婚假這些的都知道,自2016年晚婚假就取消,各個省市對晚婚晚育產假也做出瞭新的規定,而且也有所不同。這裡就先為大傢介紹下湖南晚婚晚育產假的新規定。
2016年3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瞭《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以下簡稱《條例(修正案)》),經過分組審議,修正案將女方產假調整為158天,男方護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變更為20天。
產假升至158天:大部分單位依據地方法律休假
根據《條例(修正案)》第二十一條,符合規定的生育條件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傢規定的產假(98天、難產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加15天)外增加60天產假,男方均享受20天護理假。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和相關待遇。2016年1月1日至《條例(修正案)》正式施行前,符合《條例(修正案)》規定的生育條件生育子女的夫妻,也可以享受上述待遇。
對因工作需要並經本人同意,不能休完增加的產假或護理假的,所在工作單位應當給予適當貨幣補貼,具體標準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執行。根據最新《勞動法》第七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以上就是湖南省對晚婚晚育產假的規定,合法的單位應該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當員工發現單位沒有遵照規定,侵害到自己的利益時,建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