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胎十月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而分娩更是要女性承認大概和打碎20根骨頭同等程度的疼痛等級。因此法律規定,在職的女性在分娩前後有不少於90天的帶薪假期,俗稱產假。產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到產後兩個半月。產後媽媽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工資或以其他形式與產後媽媽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生產的過程中出現難產,還可以請難產假,那麼,難產假該怎麼請呢?
在醫學上,難產泛指分娩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特殊情況,如胎兒本身問題,或產婦骨盆腔狹窄、子宮或引導結構異常,子宮收縮無力等,需要助產或剖宮產來結束分娩的情況。而勞動法中的難產是相對於順產而言的,如果無法順產都屬於難產,所以剖腹產也屬於難產,可以享受難產的待遇。由於難產對身體體力的消耗和傷害極大,所以在最新頒佈的產假規定中明確標註瞭難產者將享受額外的難產假。難產中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的難產假;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則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