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的生育保險政策事關女性權益,相信很多已婚夫婦都會關註生育保險政策是怎麼制定的。那麼北京的生育保險政策如今修訂成怎樣瞭呢?
一、北京產假及生育保險繳費規定
在北京,生育保險繳費是這樣規定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參加北京市生育保險的職工,因生育或計劃生育享受產假的,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分娩前生育保險連續繳費滿9個月的,其發生的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分娩之日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的,其發生的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後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
二、北京生育保險部分醫療費支付標準
除瞭生育保險繳費規定,北京市的生育保險部分醫療費支付標準是怎樣的呢?在北京的各位準爸準媽們不妨關註一下以下內容。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因母嬰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產術定額支付標準:三級醫院由2400元提高至2800元,二級醫院由2300元提高至2700元,一級醫院由2100元提高至2500元。
自然分娩定額支付標準:三級醫院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二級醫院由1900元提高至2900元,一級醫院由1800元提高至2700元。
人工幹預分娩定額支付標準:三級醫院由 2100元提高至3300元,二級醫院由2000元提高至3200元,一級醫院由1900元提高至3000元。
剖宮產術合並執行一個定額標準,三級醫院4400元,二級醫院4200元,一級醫院3800元。
住院分娩當次出血量大於500ml或血小板計數小於8萬/mm3調整為按項目付費。
參保職工實施住院計劃生育手術前,門診發生的相關檢查費,按300元限額標準支付。實際發生費用高於限額標準的,按限額標準支付;低於限額標準的,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
瞭解清楚生育保險政策對於未來懷孕生小孩都會有很大的幫助,北京是咱們國傢的經濟中心,很多女性權益也規定地相對規范到位,各位準媽媽一定要及時瞭解,為自己謀得更多合法權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