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包括生產假期和哺乳假期。哺乳假是指寶寶在出生一年後,在工作日中,每天有兩次半個小時授乳時間,每天合共1小時,兩次可一起用,也可以分開用。那麼,哺乳假工資是怎麼算的呢?
哺乳假是多長時間
哺乳假一年(寶寶出生後一年計算),可以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並為1小時。提前一小時下班或晚上班1小時(哺乳假含人工喂養)。《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規定: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並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哺乳假工資怎麼算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規定: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此規定已經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女職工1小時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工資照發,不應減少,而且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