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開始,女方在原有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時間30天。而對於產假工資,每個地區都有所差異,也根據不同的單位性質會有一些變化。那麼,濟南產假工資怎麼算呢?
中國《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這就從法律上保證瞭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定。如果你所在單位沒有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那麼你的產假工資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當然各單位企業給女職工發放的產假工資會依據各地區規定和本單位或企業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國傢規定產假工資應不低於職工基本工資。
第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國傢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這些費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值得註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但由於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產假天數得出的,該津貼的數額可能低於女職工的本人工資數額。因此,若生育津貼的數額低於女職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第二種是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裡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