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孕婦懷孕瞭就會擔心:公司會不會因為我懷孕辭退我呢?根據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或者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那麼,對於沒工作產假工資又該怎麼算呢?
產假工資是什麼
算產假工資之前,我們首先需要瞭解什麼是產假工資。從字面上的意思來看產假工資,也就是孕婦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中,可享受用人單位的工資待遇。自取消晚婚晚育政策之後,各地對產假的時間也是不同的,其中廣東省的產假為128天。
沒工作產假工資怎麼算
對於有用人單位的孕婦來講,產假工資算法可分為兩個時期,一個是產前假,這個從孕婦孕28周期算,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產假期間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放。另一個則是按保胎假來算,可能會有一些孕婦身體比較弱,為瞭母子的安全著想,醫生一般都會建議孕婦在一定時間內休養保胎,這個期間的工資按照病假工資來計算。
如果是沒有工作的孕婦來講,也就是沒有用人單位,是不能享受產假工資的。另外,如果是產假結束後還沒有上班的,需要按照請假的工資扣除。
沒有生育保險產假工資怎麼算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都會為職工買生育保險,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買生育保險的,則當孕婦產假期間,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