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蒙氏教育,人們最能想起的一個詞就是“愛與自由”,這正是它所一直倡導的原則。說到自由,我們不免會聯想到一些可怕的畫面,例如孩子亂扔玩具,他們擅長把玩具扔得隨地都是,大人們總是跟在他們屁股後面不停地收拾。如果倡導自由,是不是可以允許孩子亂扔玩具呢?實際上,蒙氏教育提倡的自由更重要的是強調成人對孩子的尊重,並非無限制的自由,孩子們應該有紀律,但這種紀律應該是靈活的。
紀律必須通過自由來實現
蒙氏教育也需要有紀律,但紀律必須通過自由實現,所以這種紀律本身是靈活的,它不同於舊式教育裡那種絕對的、不容辯駁的高壓政策。孩子要成為自己的主人,並遵守一些生活規則時,他才能管住自己的行為,這樣才是蒙氏教育裡認為“守紀律”的人,他絕不是一個失去自我的人。
自由應限制在集體利益中
孩子的自由應該被限制在集體利益之內,從行為方式上,他們應該養成良好的教養。當孩子們出現沖撞或激怒他人的行為、有粗魯或不禮貌的行為時,要引導他們反思並改變,並堅持我們的原則。我們應該幫助孩子們辨別清楚好與壞。
在蒙氏教室裡,孩子們能自由走來走去,並做一些有益的、充滿智力的自覺活動,沒有粗魯的行為,就是遵守紀律的行為。
個性化的紀律幫助孩子成長
這些個性化的紀律,可以幫助孩子們學會反省自我,他們會明白有序的道理,而且他們能在一定程度上選擇自我傾向,慢慢表現出個性,他們可以自覺地自由地展示自己。